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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 国际刊号:1004-3438
  • 国内刊号:11-1611/D
  • 期刊周期:旬刊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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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紧跟学术前沿,紧贴读者,国内刊号为:11-1611/D。坚持指导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创办于1954年,杂志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发行数量名列前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刊载国家公布的法律文件、法令和政府公开发布的决议、命令及批示,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和任免人员名单;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及我国政府发表的声明、公报等重要外交文件;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和决议、命令等文件;国务院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的决定;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刊登的其他文件等。

重要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一、主题范围:我们欢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相关的多样化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解读、国家发展、经济改革、社会事务、环境保护等。请以国务院工作及其相关议题为主题,探讨其中的政策、决策和实践。

二、参考文献按出现的次序列在文末,并在文中对应位置以右上角方括弧中的数字表示。详细参考文献格式,见往期杂志。

三、 本刊实行同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编辑部一般在收到来稿后3个月内将审稿结果通过邮件告知作者。

四、内容原创:所有投稿都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在其他平台上发表。我们尊重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严禁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

五、内容准确性:所有投稿都必须准确反映国务院的政策和决策,避免错误和误导。请确保文章的信息来源可靠,并引用官方指导性文件、决定或声明等。

六、字体要求:请使用规范的文字和语法,确保文章通顺流畅,避免拼写错误和语法错误。使用简洁明了的表达方式,以便广大读者理解。

七、资料和引用:如有需要,可以插入相关资料、数据和引用。请确保它们的准确性,并在文中标明出处和来源。

八、表格采用三线表,并在表格上方提供中文和英文标题,居中排列。表头中使用“量符号/量单位”,并与文中的相关术语和符号保持一致。

九、正文应尽量减少层次,一般不宜超过3层。有标题内容才列数字序号(没有标题的内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数字序号后不用加点,但要空1格。

十、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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