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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对总价包干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的优

  【摘 要】 本文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总价包干模式下对合同管理,如何优化地实施合同控制的方法进行了探讨,以供类似工程借鉴。

  【关键词】 施工总承包 合同 优化管理

  某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干线沿海公路的一段,经省政府批准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全国高速公路工程管理中尚属首例,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有较多的问题及困难需在实践中摸索、改进,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运行,同时为后期工程项目提供经验。

  一 工程计量管理方面

  对于总价包干的合同项目,在工期短、工程量较小时一般可在合同条件中约定较为简单的计量支付方式。但对于较为大型的工程项目,由于涉及工程量大,资金多,工期长,以上计量支付方式并不适宜,无法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吻合。对于工程量巨大的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必然与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管理相结合,绝不能简单按时间进度或分阶段予以支付。

  1 、高速公路计量支付管理模式概述

  本高速公路计量支付模式采用了所谓工程量清单进度比例结合工程变更、施工图数量等进行管理,说明如下:

  ⑴ 当实施工程量与招标图纸的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相一致时,则以完成实物工程量和相应单价计量支付;

  ⑵当实施工程量与招标图纸的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不一致时,则以报价(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按进度工程量(即进度比例×报价清单工程量,以下类同)与相应单价计量支付;

  ⑶当实施的项目发生变更时,则按变更数量对前期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按当期累计进度工程量扣除上期已计工程量作为当期计量(变更后累计进度比例×报价清单工程量-上期已计工程量)与相应单价计量支付;

  ⑷当实施项目为原招标图纸中未有的新增项目,则该项目的支付单价按“0”处理,其费用视为投标风险,含在风险补偿金中。

  2 、计量工作中存在困难及问题说明

  以上计量支付方式,从概念上理解达到按进度比例支付的要求,并结合了工程量清单管理,但在实施过程中,碰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与问题:

  ⑴虽然在文字上理解达到了严格按总价,并结合工程量清单进度比例支付的目标,但对于诸如高速公路线路长,地形、地质复杂的工程,均存在工程变更及施工图纸数量的部分更改,实施过程的工程数量与投标数量有出入,且工程变更的动态变化,不能确定在何时终止。实际完成数量不等于计量数量,每期对数量进行调整,不利于计量台账的录入,引起管理混乱。另外,按以上计算式,对于工程量增加的变更,承包商会消极面对,极力回避增加工程量的工程变更,以有利于工程计量与支付。

  ⑵施工中经常出现新增项目,以有利于现场实际施工,但由于新增项目,承包商无法按进度比例进行计量,不利于资金回笼,承包商就会极力建议采用原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从而严重阻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项目中的运用。

  ⑶对于方案优化,如根据现场实际地质、地形、水文等工程情况,应将某段路基工程变更为桥梁工程。变更后实施的桥梁工程费用按理解应等同于原路基工程造价,若其它桥梁工程均已实施并完成计量,则该变更工程在对桩基、墩柱等的计量时只是履行了计量程序,而无法得到资金支付,原该段路基工程的造价将依据其它段落路基工程完成情况按比例实现计量与支付,这样将造成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的困难。

  因此,对工程量清单比例系数的多次调整,将会出现每期正常计量数量不等于实际完成数量的情况,从而不利于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业主对工程计量及支付的管理。

  3 、对计量支付管理的改进措施及意见

  因此,本人认为,将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管理与总价包干合同管理模式结合,在每期计量时始终以完成的每单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予以确认,进行计量支付。

  在计量管理工作中,作好以下几方面:每期计量严格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合相关合同及规范要求予以计量,对工程变更的新增项目同样予以确认,并套用新增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在计量支付过程中,设定最高限额,以避免计量数量或支付超限,对资金的限额设定为不超过固定总价的某个百分比,如工程计量金额已达到规定的百分比,此时要求各方组织进行竣工工程结算,以有利于各项结算资料、报表的形成,督促承包商尽快完成后续结算报表、完善工程变更资料等。

  4、 调整后的计量支付管理模式的优点

  经过调整的计量支付管理模式,结合了总价包干合同管理的固定总价目标,并同步考虑到完善工程变更及后期结算资料,有以下几个优点:

  ⑴计量思路清晰明了,采用较为普遍的单价合同计量支付管理方式,避免了按工程量清单比例系数计量时对计量数据的多次调整。

  ⑵ 结合工程数量流与资金流的双控制,由于设定了每个清单细目最高计量限额,在工作中就要求参与计量管理的各方必须对每个清单细目作详细的管理。

  ⑶ 由于新增的工程量清单细目同样按实际发生予以及时支付,有利于承包商积极进行工程变更,特别是确保工程质量,并能加快工程进度的变更。

  ⑷有利于承包商、业主对完成工程投资情况的了解与控制。

  ⑸有利于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竣工结算工作的展开。

  ⑹有利于业主对工程项目全面评估,按照上述计量模式管理并做出的竣工结算资料,虽然与签定的合同价不符,但由于所有资料均全面反映了实际,数据真实,这将有利于业主真实计算本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及工程造价。

  二 工程变更管理方面

  按照总价包干合同的原则方针,施工单位的报价清单中包干费用包括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各阶段的工程建安费的所有费用,除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增减及规模变化业主将给予合同总价增减外,其它不管什么原因,均不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而工程中变更是肯定的,当涉及到工程数量变化时,其数量变化而影响的投资对承包方结算以及业主支付不产生影响,那么工程变更在工程费用增减方面对合同双方来说,显得意义不大,但事实上这是合同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

  从实际来看,总价包干合同中应把握好工程变更方案的审查批准,并在方案审查批准的各个阶段作好相应变更费用估算及详细计算,坚持以变更方案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为标准,且不得低于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同时应结合费用增减量分析承包商承担风险及获得利润的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1、工程变更的程序及报表

  按照总价包干合同条件,现行工程变更的程序由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细则予以明确,程序如下:

  ⑴设计变更的提出和受理

  ⑵设计变更方案的论证和确认

  ⑶设计变更的设计

  ⑷设计变更的审批

  ⑸设计变更的下达与实施

  ⑹设计变更费用的确定和支付

  从以上程序可以看出,任何一项工程变更,从提出工程方案到正式实施,程序较多,无形中影响了现场工程项目正常的运行,耽误了工期。

  当然,可以将工程变更分为方案类与费用类两方面,从工程变更的提出到实施,可以归为方案类,因为这类报表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确认,它的提出与最终确认主要针对现场工程施工的项目对原设计方案的更改,以力求更为合理,这时对于费用的计算相对较为简单,可以估算。但费用类的报表则要求必须对已确定变更方案的工程费用详细计算,以准确核算该项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变化,并将此变化体现在工程计量支付系统中,实现工程计量支付。

  2 、变更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困难

  从上述关于工程变更定义以及工程变更的程序与报表中可以看出,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是较为复杂的工作,因为对于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来说,本身就是一件较为慎重的问题,必须经过工程管理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谨的分析对比,对原设计工程进行变更予以确认并实施。

  根据相关变更的经验,从变更的提出到一项工程变更得以确认并实施,它将经历承包商提出变更,到监理工程师受理变更,并召开论证会对方案的初步确认,再提交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后由相关方进行论证审批,方可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变更要求施工单位予以实施,如果严格按此变更程序执行,一项工程变更需要上报很多报表,花费很多时间,而对工程现场施工来说,有时一旦方案确认,就可立即施工。因此,工程变更的程序执行严重耽误了施工时间。

  根据施工招标文件理解,则现场施工的工程项目如果仅仅由于工程数量变化,而不属于规范规定情况,可不作变更方面的申报、审批工作,减少繁杂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但在总包管理合同下,由于计量支付管理中要求对总数量进行动态控制,就要求对此类合同必须作相应的变更管理,才能实现工程计量,对比单价合同,增加了各级部门的变更管理工作量。

  3 、实践工作中对工程变更管理的改进

  高速公路项目在前期变更管理的工作中,由于各方对管理程序的理解误差,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困难,施工单位无法及时提出工程设计变更,无法及时组织召开论证,造成有的工程变更不能及时下达,从而耽误了现场施工时间,而有的承包商则在变更过程中,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下发设计变更通知,予以实施,明显不符合程序要求。所有这些都制约了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有序展开。

  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是参与工程管理各方的一致认识,因此各单位经过多次讨论确认,要求承包商尽快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台帐,对不符合程序、资料不全的工程变更项目,必须尽快补全、补齐资料,从而力求符合管理程序的要求。

  另一个重大举措就是简化工程变更管理程序,这对于总价包干的合同项目具有深远意义,当然简化工程管理程序只针对一般工程设计变更,其它较大及重大变更仍必须按原程序执行。

  简化工程变更管理的直接体现就是现场四方确认单的使用,它针对一项工程变更,要求参与工程变更管理的责任人均须在已明确的工程变更方案上签字予以确认,该确认单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工程师受理与论证召开,并进行设计变更,再进行变更方案的审批下达,最后要求承包商组织实施的五合一程序报表,简化了程序,简化了报表。

  本高速公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计量与工程变更管理方面,由于总价包干合同与常采用的单价合同存在较多的不同,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思维模式、行为等已经习惯于原来的单价承包模式,特别是在工程变更管理方面,经历了前期对变更管理的认识不足而造成的工作被动,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予以调整、修正,参与工程变更管理的各方同时加强了管理力度,促进本高速如期顺利交工。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2、«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 G1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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