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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越性

  摘要: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一种全新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应运而生。新的计价模式给业主的工程造价控制思想及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建立并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造价控制势在必行,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比;措施

  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一种全新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应运而生。新的计价模式给业主的工程造价控制思想及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建立并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造价控制势在必行,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预算定额计价

  长期以来,在我国建筑市场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占据着主导地位,在这种模式下对工程造价的编制程序的一般方法是:先计算工程量,然后套用定额算出基本直接费用,再以费率的形式计算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用,加上按国家规定计取的利润和税金和其它规费,汇总得出总造价。这种方法计算工程量的依据是图纸和定额,工程量的价格计算依据是定额及国家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调价表或调价系数。因此,这是一种量价合一、工程造价静态管理的模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起到了确定和衡量建安工程造价标准的作用,规范了建筑市场,使各有关人员有所依据、有所凭借,其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同时,为了适应建设市场改革的要求,针对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建设部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将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这一措施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初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建设市场化的发展,这种做法难以改变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过强的状况,不能反映施工企业的个体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地体现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这就使建筑产品价格的形成与市场脱节。因此,传统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是一种计划指导下的指令性价格,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确定工程造价的程序为: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时,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与合价,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的计价标准,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情况,调整工程造价。在这种模式下确定的工程造价是由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的建筑产品价格,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商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

  预算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对比: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能够反映市场经济规律。建筑产品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建筑产品也是商品,与一般商品一样在市场竞争中要受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货币流通规律的支配,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不仅规定了反映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对施工措施消耗部分也固定化了,虽然有关部门定期发布指导价格对价格作以调整,但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价格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则把确定人、材、机消耗量、施工措施消耗量以及相应价格的权力交给施工企业,有利于建筑产品在市场中形成价格,反映其真实价格。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由政府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必须遵守的原则,包括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等,留给企业自主报价、参与市场竞争的空间,将属于企业性质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管理费及利润等,有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来确定,给企业充分选择的权利,同时有利于企业精心控制成本,从而不断的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并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建筑市场风险的合理分担。由于建筑产品本身的特性,其不确定和变更因素非常多,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招标控制价在招投标活动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其准确与否及保密性是招投标双方的关注焦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淡化了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只是起到一定的控制或最高限价的作用,招标的原则是合理低价中标,由投标人自己掌握一个合理的临界点,既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又要报价最低以取得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增加了招投标的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遏制腐败的发生。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提供,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三、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解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行过程中的问题,要从以下各个方面着手改进和完善。

  (一)解决消耗量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矛盾,考虑限制消耗量定额的使用期限或彻底取消消耗量定额,需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来引导施工企业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而不是盲目地投标报价,保证建筑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这就能促使施工企业不断改制、不断进取,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努力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才能在整个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有足够的力量占据国内市场、开拓国外市场,从而促进施工企业自身乃至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二)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实行“最低评标法”以完全和国际惯例接轨。即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考虑报价最低者中标,对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的考虑可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而将中标人投标报价文件中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作为合同文件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法律的方式保证其顺利实施。

  (三)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通信、计算机、网络等科技手段,组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咨询单位、材料及设备生产厂家等建立完善、快捷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为造价信息用户提供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信息及造价指数。对于要建立企业定额的施工企业,不仅要积累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含量及价格信息,还要积累施工方案、企业报价、历史结算资料、企业真实成本消耗资料、价格信息及合格供应商信息、竞争对手的资料,因此信息管理的计算机化尤为重要。

  (四)完善建设监理制度,切实提高建设监理的行为能力,对建设工程造价实行有效的控制;完善纠纷仲裁制度,发挥各地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工程保险制度及实行严格的工程担保制度,加强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责任关系,既使违约承包商受到及时的处罚,又要使任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得到处罚。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制环境,才能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和投资目标的实现,并使建设市场各主体方达到共赢的目标。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是一种真正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但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才造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因此就需要完善各种基础性配套工作,假以时日的积累、各方人员的努力和积极配合,最终在我国形成完全由市场定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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